第四十三章 狗大户麋竺(2 / 2)

来到城中麋府,吕布才知道,麋竺其实还是挺谦虚的。就从规模和奢华程度上来说,麋府绝对要不署衙好得多。網

只一个跨院就把吕布家眷连同下人侍卫等将近三百号人轻轻松松的给装下了。

在洛阳或者长安,只怕一般的王府也比不得麋家这般宽敞。

不单是这一个院,四周的普通民宅也都是麋家的产业,住的都是麋家的私兵奴仆,将麋府主宅团团围在其中。

可以说,整个麋府就是彭城的城中城,显然为了保护家族的巨额财产麋家也是着实下了一番功夫的。

这就是山高皇帝远的好处了。远离京城,宅子你修多大、就算是自己一家族人修一座城堡也没人来管你。

安顿好了刘潇等人,吕布又来至前厅对等候的麋竺说道:“麋先生,公主殿下对这里十分满意,多谢你了。”

麋竺忙陪笑道:“公主满意就好!小人已经让人准备酒席了,一会儿就奉上。”

吕布又说道:“公主还说了,想请出先生贵宝眷一件,有些许礼物要聊表心意。”

麋竺道:“公主殿下太客气了,殿下金枝玉叶能在寒舍下榻,蓬荜生辉,如何能要公主的赏赐?”

客气归客气,天家的赏赐是荣幸,且吕布的家眷又要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同一屋檐下,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自然也该引荐引荐。

因而麋竺让人将一群内眷都叫了来,先在外面给吕布见了礼。

“这是舍妹麋荏……”麋竺最后指着一个十六七岁小姑娘对吕布说道。

“哦,原来是令妹,先生只有这一个妹妹吗?可还有兄弟?”吕布不由得多打量了几眼。

糜荏,倒是人如其名,身材高挑皮肤白皙,又加上正是妙龄,果然是十分迷人。

看到第一眼吕布就已经下定决心了:这么好的小丫头怎么能让刘大耳给糟蹋了?还得是我来糟蹋才行!

麋竺只假装没看见吕布色眯眯的目光,说道:“还有个兄弟叫糜芳,一会儿引荐给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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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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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