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创造机会(1 / 2)

无论在什么时候,家族内有考上官员或者是名校的,都是光宗耀祖的事情。

在大周,想要成为童生,基本上就相当于考上了地方上的重点中学,若是成为了秀才,那基本上就相当于以全县前几名的成绩进入了重点高中。

若是成了举人,那便是相当于考上了名牌大学。

若是运气好成为了进士,那就不是北大清华能比的了,而是zyd校级别的,只要不犯下大错,那未来要么执政一方成为地方大员,要么进入六部成为中央的决策阶层,手中掌握着千万人的命运。

所以,在听说刘凌想要考功名的决定后,刘茂是一万个支持。

他不仅将工厂的所有事务大包大揽,甚至还严令村民们在他家附近大声喧哗,就是过路也得踮起脚尖走。

而最近的刘凌则有些辜负刘茂的期望,他读书并不算用功,就如同为了避免工作,而宣布考研的一些混子一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田德禄的那句:“一准给你弄个爵位来。”

若是有了爵位,那地位就完全不同了,考试自然也不必那么着急了。

当然,这些刘茂是不知道的,一听刘凌要回家读书,他便赶忙鼓励道:“好好好,厂子里的事有我盯着就行,你不必操心,好好读书,争取为咱们老刘家光耀门楣。”

刘凌微微一笑,便换上了长衫回到了家中。

刚一进家门,便看到了正在搬东西的赵玲绮和苏如意。

刘凌见状有些莫名其妙的问道:“你们两个干嘛呢?”

“没看到吗?搬东西啊!”赵玲绮没好气道。

看了两眼,刘凌也看明白了,这赵玲绮是打算搬到苏如意屋子中去。

此时刘凌心中瞬间狂喜。

这段时间,这个大号电灯泡一直霸着钱佳宁的屋子,任由刘凌使尽办法,但赵玲绮却像是个王呢!”

此话一出,刘凌立刻瞪眼看向吴招娣,好家伙平日里这姑娘花几十文给自己买件衣服都舍不得,如今却舍得花二百文给自己买这些书籍!

眼见刘凌反应巨大,吴招娣顿时有些无措:“怎么了相公,是买贵了吗?”

“没,没有,这书差不多值这个价钱。”刘凌连忙说道,若是迟了,这丫头估计又得自责。

“那就好!我也觉得那书店老板挺好的,应该不会骗我!”吴招娣再次笑了出来。

刘凌笑了笑,然后道:“好了,骑马挺累的吧,回屋休息一会吧。”

吴招娣笑盈盈的点了点头,而这时,赵玲绮则拉着苏如意的小手正好准备出门。

算算时间,他们这会正好到了训练那些童子军的时间了,二人询问了一下吴招娣的病情,确定没事之后,她们便拉着手离去了。

看着二人的样子,吴招娣笑着说道:“自从那天之后,她们两个好的像是一个人似的。”

刘凌也点了点头,确实,经历过生死之后,人的关系就会变得亲密。

随后,二人便回到了家中。

之前见到赵玲绮搬屋的时候,刘凌早已没了学习功课的心思,但如今吴招娣为他买了书籍,他就是不想学习,也要看上一遍,不然岂不辜负了这姑娘的一番好意。

于是,刘凌便来到书桌前翻看起来。

吴招娣则一边为他泡茶一边说道:“今天去让喜大夫把脉的时候,喜大夫说我恢复的很好,今后便不必再来了。”

刘凌闻言道:“那好啊!不过今后逢年过节还是要送上些礼物的,我敢说,若不是喜郎中,那一关你十有八九是闯不过去的。”

吴招娣将茶盏端了过来,然后道:“我也是这么想的,但路上我舅舅却说:都是我娘保佑的我,若不是我娘的坟被扒了,我也不会如此。”

“若是不如此,说不定,我以后那血包就自己在脑子之中破了呢,到时候就是大罗神仙也救不回来了!”

听到这话,刘凌自然而然的想起了,在那天晚上,林香的坟前看到的那一幕。

他敢确定自己当时并没有花眼,但有些事情似乎确实无法用科学来解释。

或许,冥冥之中,林香真的帮了自己这个可怜的女儿一把吧。

但很快的,他又莫名想到了当初林岳刚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可并没有这么说。

而是把吴招娣的父亲骂了个狗血淋头,还说他死就死吧,还要连累自己的女儿。

这人啊,真是双标。

摇了摇头,刘凌便继续翻看书本,而吴招娣则接着说道:“对了,喜大夫还让我给你传话。”

“嗯?他说什么?”刘凌抬头看向吴招娣道。

后者思索了一会才慢慢说道:“他说什么,之前和你说的话不算数了,若是今后家里有了喜事,记得给他送请帖,他也回来讨杯喜酒喝!”

此话一出,刘凌顿时一头雾水。

之前说的话不算数了?什么话?

家里有了喜事讨杯喜酒?现在我家能有什么喜事?

思衬的同时,他的手也不自觉的翻动了一下书本,紧接着他便看到了面前本应该是警世格言纸页上,竟绘画着一幅惟妙惟肖的春宫图!

“嗯?”刘凌一脸懵,他连忙往回翻了几页,便见前面的纸张完全正常,都是一些毫无用处的心灵鸡汤。

再看封面页,上面也赫然写着《传习名录》四个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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